Wednesday, 10 August 2011

Stage Fright and Toast

Stage Fright


八月十日,這天晚上就很想賴在家裡看電影,所以就亂翻出希區考克全集來看,又因為以前不才修過陳傳興大師所開的希區考克(並且每一堂去都因為涼涼的冷氣以及透清早的時間而睡昏過去),所以發現,挖原來印象裡記得的只有後窗、Rebecca、懺情記、鳥諸如此類。

先生就點兵點到這部Stage Fright。


最教人印象深刻的還是眼睛。所有希區考克所拍的黑白光影掠過雙眼,一如[鳥]當中驚恐的雙眼,或者是昨天在看Stage Fright (翻譯好像是慾海驚魂之類的)時,最後高潮點兩人在一個暗箱之中時,男主角Jonathan與女主角Eve只有雙眼被箱子打開縫隙的光亮給照到。Jonathan說到:我是不是該進行第三次,讓法官可以判我精神失常。他眼睛表情其實沒有太大的表現,可是那只是閃過一絲絲的惡,就立刻透過雙眼顯露。而女主角極為鎮定,原來看似naive的眼睛,在黑暗裡黑白分明宛若一隻易信善良的小鹿班比。雙手也是被放大close-up與highlight的部份,正當兇手雙手指頭略略張動、準備勒死女主角時,她看起來絲毫無疑慮與緊張的雙手緩緩舉起把那雙惡掌給輕揮而下,然後透過雙手的連結,讓男主角相信其實女孩並無害怕也無打算要逃跑,反倒被牽引出去後,女孩把男人困在Orchestra,便高聲大喊警官。

我想希區考克的臉部close-up絕對是經典,哪怕是subtle的眼神透過光線來表現強度,又或是像[鳥]裡頭,讓真正的鳥兒在女主角一旁啄她,並錄下真正恐慌的臉孔,那樣被放到極大的細節,讓人想起Roland Barthe寫的The face of Garbo,以及Benjamin之前曾寫的,關於臉部被放到極大以後的monstrous effects。

當然劇中每次都有的小女孩,像是後窗裡的Grace Kelly以及這部之中的Jane wyman(已在2007年過世),都帶有一絲俏皮無懼的氣質,正好跟凶手、跟suspect成了對比,也透過這innocent的女孩之眼找到真相。

此外我還特別喜歡老電影裡的Dissolve,轉場用漂亮重疊的Dissolve配上音樂,格外可愛。更不用說裡頭四零、五零年代誇張的腰線與豐滿的身材,超級誘人。


Toast


當時在台北電影節就超級想看這部片,但沒來由的想看,其實也不是讓主角或者導演給吸引了。

看了以後在想,我也許就容易被這樣子有點點時代交錯的寫實復古感給吸引。如果要給個Tag,我會把FindingDaisies以及Jean-Pierre Jeunet一起連結到這部片。光澤調成復古飽和微柔的色澤,然後裡頭往往有些喜歡做菜的女人,這種片子近來特別多,哪怕是Mildred Pierce, Julia and Julia, Finding Daisies都如此,可是Mildred Pierce太過悲傷,Finding Daisies有點誇張,這部則顯示了英國人一如往常比較保守、墨守成規的性格。

有點半嘲笑了英國人對於食物只有fish and chips跟派的特色,起先第一位太太的世界裡只有這些,奶油吐司與茶、beef pie(真的英國人只有派了。。),她們對來自義大利修長堅硬的麵條感到陌生且不願嘗試。後來來當clean lady的Helena簡直就像帶來一個無與倫比卻同時可笑俗氣的世界。我喜歡導演拍Helena清理地上只露出一個屁股跟stockings的戲,讓我想起過去阿莫多瓦在Revolver裡拍小潘潘,一樣有種野性的性感,完全性取向的誘惑力,再外加Helena不斷地拿著抹布擦拭細長的燈管,完全明瞭的性暗示。

由於這部片還是Nigel Slayter半自傳式的電影,所以前半段還帶到一個男人(完全是以James Dean當範本做造型)啟蒙了Nigel對美食的綺想,讓他即便被笑娘娘腔還是要選家政課當選修。後半段再次出現一個芭蕾男舞者與他接吻,這顯然帶出他一直以來的性向,也同時說明他怎麼被鼓勵去做自己。

劇中很多倫敦1960年代的穿著,不管是花樣的短洋裝配上高跟鞋與絲襪、及膝襪,或者是男人穿著襯衫、背心、短褲,或許是在農村的關係,所以相對服裝是節制可是到位的。

終歸來說這部在imdb得分不高,可是是一部可愛的電影,在家庭情感的拉扯,說盡了男人與父母親的關係、小孩碰到再婚的狀況。

Thursday, 4 August 2011

噩夢

上揚的眼睛才剛剛閉上,張開時他便說:「我要他們全部不見。」

飛到了天花板頂端,人們稱他科學家,但地上已經有跟山一樣高的屍體。那是科學家所厭惡與憤恨的低階人種,所以不同於白人的人,包含了黃皮膚黑頭髮的亞洲人、頭髮奇捲的非洲人、乾瘦的印度人,他看上去覺得這些人皮膚混濁,亞洲人看起來懦弱,非洲人看起來沉默堅強卻不聰明,印度人身上充滿香料複雜的味道,跟白人的肌膚味道與高挺的鼻子樣貌都不同。

於是他面無表情地屠殺,把人像是雞販豬販在屠宰肉塊時做的事情一樣,不帶感情地像貨品一樣堆放。力氣強大無比,即便越堆越高,他也毫不吃力,只是嘴裡碎念著,我要他們全部不見。小小的一個展覽空間,旁邊還掛滿了畫,中間這一落屍體,卻如同哪一個現代主義藝術家的裝置藝術,形式化地表現了人類是如此脆弱無用卻剛愎自用的高等智慧物種,但不管IQ高於其他動物多少,最終不過是像座山一樣的被另一個高等智慧的人,不因為食物鏈而為憤恨被屠殺,即便身體的巨大卻始終無縛雞之力,一如渺小的螞蟻昆蟲等足以讓你一腳便能摧毀的物種。

在一間房間毫無生命的搏動以後,這間房子反倒開始因為擁有了所有人的靈魂而變得躁動。縫隙裡好像充滿怨恨的聲音,喔可是不,其實他們並不發出聲音的,因為是不怎麼喜歡埋怨的人們,而不是凡事都有得挑剔的白人。

博士走出門外,他跟另外一個眼睛上揚斜斜的白種女人會合,女人身穿一件四零年代的窄裙與pussy bow shirt,頭髮狀似早年Charlie's Angels 那樣的捲髮。不知道下一個需要被殲滅的空間在哪裡,他們以為這是一個神聖的使命,好比希特勒那樣不可一世的前進。

然而我們,我們。不知道是什麼樣的遭遇讓他們需要以顏色味道性格分類人群,而憑什麼他們成為主宰者。連搏鬥都稱不上,只是消極沉受,究竟是什麼教育了我們這樣的天性。






p.s. 早上做的噩夢,起床覺得好可怕。

vintage buys

Vintage Benneton

Vintage Pringle


                                                                   Vintage Jumper bought from UK

                                              Vintage Sequined top bought from States, but the photo should be reversed clockwise for 90 degrees

我想強調的是
為什麼喜歡Vintage的東西?
因為每一個pattern在這個年代都成了獨一無二
不是任何一間大陸或者韓國工廠能夠取代的。

我從沒幻想上一個主人有什麼故事
可是我喜歡每一件衣服
像是80,90年代的Benneto螢光色彩跟有點破洞的設計,宛如Kurt Cobain會穿的衣服,告訴我們那個年代他們就這麼戴著塑料眼鏡當百無聊賴的少年。
喜歡Pringle上頭的繡珠,像是每一個穿著窄裙在Bank這一區上班的英國人,偶爾怕天氣涼而帶上一件外套。
或者年輕英國人穿著這件跟Givenchy秋冬有點類似的花朵圖紋,配著一件高腰短褲。

主要是並不每個人有
主要是每件衣服都不是你隨便穿上身就這麼容易
主要是細節比一件便宜容易起毛球的短袖還要仔細太多太多
主要是不會被抄襲
又或者這價格肯定是比High Fashion便宜太多
永遠,妳拿著Vintage的東西,就不是配出人人都有的風格,而是你自己的東西。

下一站

他牽著奶奶的手上車。

今天爸爸媽媽交代他,要陪她去醫院,然後盡可能地幫忙拿重物,千萬不可以自已跑來跑去。兩個人在豔陽天底下等了好久,偏偏277什麼時候不好遲,這個38度的日子卻遲了20分鐘。兩個小小的棚子,在正午十二點鐘,又縮成半個棚子,遮不去什麼光明,大家只管縮手縮腳地躲在暗處裡喘息。

他讓奶奶站在棚子底,自己站外頭探頭探腦。有點跺腳。手邊有個卡通圖案的水壺,裡面是媽媽今天早上上班前亂裝的一壺水,拿起喝了兩口,發現媽媽竟然還漏了條髮絲在裡邊。奶奶手上拿著一個花花的袋子,是醫生交代要帶著的藥袋、健保卡,在老舊的內衣裡,她藏了一千五百元,想著看完醫生,要帶他一起去吃點東西犒賞一下。想打個電話給兒子報平安,卻又怕打電話過去,讓兒子在會議上困擾了。

上車的時候,他堅持讓她坐在前方一個單獨的博愛座,「妳去坐啦!那邊就給妳啦!」口氣不耐但事實上只怕她腿痠疲累。後面雙人座一個女孩正在看卡爾維諾的書,狀似冷淡並且身上沒有黑白灰以外的色彩,他有點害躁地坐了六分之一個座位,極小的身體因為傾斜,所以順道能看住她。

夏天公車上的冷氣特別大聲,她花朵的薄小手袋露出三分之一,只能看到皺皺的手掌緊握著包囊,有時候回頭望一下孫子。那隻手,已經牽起來冷冷地、骨瘦如嶙,像是一層殘破的皮革包在骨頭之外,但是他握得特別緊。沒有忘記從前她怎麼撥蝦、撥葡萄、牽著他的手到公園去,怎麼偷偷塞十塊錢到他手裡。他從來沒有想這麼緊握住爸爸媽媽的手,可是他只確定他要帶著奶奶到醫院去。我要帶她,去一個有冷氣吹、可以健健康康的地方。其實他只是如此單純地想著。

Tuesday, 26 July 2011

何必被綁架

「我知道你為什麼都不會生氣了,因為你根本不在意其他人,你只在乎先生。」

被這樣指著鼻子大罵,我卻說不出什麼話來反駁。因為我分不出自己不發怒的原因,甚至,我也開始懷疑起,是不是因為我並不在意任何其他事件。

可是確切來說,我是一個冷漠淡泊的朋友,不怎麼喜歡娛樂大眾,不太貼心取寵,沒有辦法融入一個持續聚會的團體,沒有辦法習慣定期與誰相約。跟我交往了十多年的國小同學,有著一樣的默契,可以彼此不約而同的放對方鴿子,因此那個下午的聚會根本對兩人都不具意義,卻又因為同時有了同樣不出席的決定才產生某種莫名奇妙的深切關係。

我不喜歡打電話過去,也不喜歡接電話或者回電話,總認為迫切性的連絡肯定是持續而不會停止,所以我不必特地為此回撥,因為私人的時間與空間已經如此之少,寧可在旅行的時候捎去一張明信片,希望他從信箱裡翻出來的時候能夠很開心。如果沒有人打來,往往我自己會決定索性一個人去書店或者博物館(在倫敦時),在台北就是在家裡看書聽音樂,宛如過著某種離群索居的生活。

可是實在話是,越長越大以後,我慢慢失去交朋友的能力。不是說我沒辦法與人相處,而是越來越清楚我沒辦法跟隨朋友的每一個腳步,他們都有自己獨特吸引人的地方,好比說我跟高中同學可以成為像家人這樣互相鼓勵的關係、一起講垃圾話、也是我唯一膽敢麻煩的一群;大學同學都像獨立的個體,我們不太像正常的姐妹淘,但是總會在必要的時候伸出援手,聊天也從來不無趣;研究所同學,則是我人生中從未意料能交到的好朋友,我秉持著鮮少來電的個性,可是他們還是從來沒有少打給我過,而且美劇、笑點、電影、藝術,什麼都能聊,你能期待從他們身上得到很真實、卻又契合的東西。

然而,我這樣就知足了。大概就覺得,好了真心好朋友到此就夠了,我可以再認識更多的朋友,但我想穩定聯絡交往的人就如此一些而已。我花了七年的時間才開始把人生願意全盤託付給一個男人,花了十年的時間才敢麻煩自己的高中同學,我可以再跟更多人結識,然後聽到整個不同的世界,也樂於為我的朋友做飯、操心、忙碌,聽他們哭訴,但我不曉得任何其他以外的人跟事情能帶給我什麼怒氣,的確,因為我並不在意。

我的工作,最吸引我的只是每個月能見到不認識的新面孔,聽他們說故事,構思一個我從來沒機會接觸的議題,藉機靠近。除此之外,人、事情、權力、名氣、獨家,我真的不那麼在意。甚至也不想盡可能地循著人家要的上班時間做事,因為除去那些上facebook跟看網路交易的時間,真的專注的五個小時上班時間,綽綽有餘。

我可以花一天的時間試聽音樂選出CD來寫介紹,可是我不知道為什麼要花30分鐘的時間為不值得的事情發怒。更加不再認為有什麼工作能夠把我的時間綑綁。沒有。